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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普查 摸清家底
努力开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吴 东
(2008年1月24日)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议,这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精神的重要举措。我局作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管局和政府职能部门,将和大家一起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下市人民政府谢树华副秘书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这里先谈两点意见。
一、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简要回顾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建了领导机构,出台了文件,安排了专项经费,切实加强了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从2003年着手开展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在3年多时间里,全市共查出民族民间艺术项目2755项。在普查中,各地还抓住线索,顺藤摸瓜,发现了一大批扎根在山乡水村的民间老艺人。针对老艺人的生存状况,有些县、市有针对性地进行保护,对保存和弘扬传统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普查的基础上,温州市及各县(市、区)及时公布了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21项,初步建立了我市名录体系,标志着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的实质性进展。我市瓯塑、泰顺药发木偶等43个项目被列入省第一批、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永嘉昆剧、乐清黄杨木雕等5个项目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乐清的林邦栋、陈余华被文化部评为第一批国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阮世池(瑞安)、方克多(平阳)、周尔禄(泰顺)等3人被文化部推荐为第二批国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乐清市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泰顺县和苍南县获得了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先进单位称号。
为扎实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省文化厅去年5月确定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试点单位,我市文成县、龙湾区名列其中。通过努力,进一步取得了试点经验,等下他们还要介绍。可以说我市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和前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取得的成效,以及文成县、龙湾区取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经验,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提供了样板和十分有益的经验,我们在工作中要善于汲取,并创造性地用于我们的工作实践。
二、我市非遗普查工作的全面安排
一是明确我市“非遗”普查的指导思想,把握“非遗”普查的原则
本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继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之后,我市一次大规模的文化普查行动。范围之广,涉及面之大,前所未有,任务十分艰巨。我们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
普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为指导,按照浙江省《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认真的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及各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地域、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及时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抓紧认定和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特别是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逐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促进文化大市建设,迎接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大繁荣和大发展。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要充分尊重群众的创造性,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为普查的指导原则。所谓全面性,就是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这次普查的范围,具体的普查内容涉及到18个门类,在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普查工作方案中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对这18个门类,这次普查都要面面俱到,都要认真的调查记录。要做到四个不漏(不漏村镇、不漏项目、不漏艺人、不漏线索),全面掌握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现状。要兼顾城镇和乡村,要兼顾不同的人群,调查地区所蕴藏和传承的各种传统民间文化载体,均需注意调查。要按照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来的生存状况,去调查和采录,不能在调查之前就先设定框框,主观、先验地舍弃某些方面。所谓代表性,就是要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力求抓住民间文化现象中具有主流的,或主要的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以避免在普查工作中平均使用力量。注重去粗取精,选取出在当地群体社会中,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重点深入调查。所谓真实性,就是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原貌,真实地、不加修饰地、不加歪曲地记录,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只有把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三者结合起来,统一起来,符合这“三性”原则的普查和采录成果,才能经得起历史潮流的检验。
二是明确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任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包括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其中包括民族语言、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民间杂技、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仪、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游艺、传统医药、其他等十八个大类,十八个大类下还有上百个子项。这些均是本次普查范围和对象。对于如此纷繁的项目,我们应突出重点。对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已经普查过的民间文学,和前期全市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中已经普查过的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美术等类别,这次主要是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整个普查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之前没有全面调查过的类别上。在普查过程中,要重点去发现、了解和记录那些具有本土原生特点,能充分体现温州文化特色,对温州文化发展起过重要作用,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对于历史悠久的街区、村落,也要重点调查。特别是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高龄和身体状况欠佳的传承人,要优先安排调查采访,抢救记录有关资料,以免造成“人亡艺绝”。
我市普查工作根据省统一部署,大致作如下安排:
1、普查准备阶段(2007.9-2008.1)。主要配合省文化厅指导我市文成县、龙湾区普查试点工作。市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加强对试点地区普查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了解其阶段性的成果,及时发现、总结经验。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成立普查工作机构,召开普查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普查工作,印发有关文件和各门类普查表格,签定普查任务书,举办普查业务培训班,落实普查经费,进行全方位宣传。为我市全面推开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打下基础。
2、实施普查阶段(2008年1月-2008年6月)。这阶段,按照摸排线索、初选项目、深入调查三个步骤进行。各县(市、区)对本辖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理清本地现存项目的名称、分布区域、主要传承人等情况,填写《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表》,在筛选的基础上填写《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一览表》。根据项目价值的大小、濒危状况、活动规律等,区分轻重缓急,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等,分门别类进行深入调查、记录以及录音、录像工作,填写《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查表》。并依此编篡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布图。
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大家,非遗普查重点在线索的搜集,根据以往我们做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的经验,并参考外地普查的做法,本次普查我们给各地定了一个线索指标数,依据是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00条,每个社区不少于50条。大家可能会感到有压力,但是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我们的目的就是希望大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尽可能多地搜集线索,为我们今后的保护奠定基础。在整个普查实施阶段,市普查工作机构将组织各种方式进行督查,检查指导各县(市、区)的普查工作。
3、组织验收阶段(2008年6月-2008年8月)。各县(市、区)分级汇编普查成果,整理汇编并上报普查目录清单和登记表、录音录像等相关资料,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做好普查工作总结。2008年8月,市普查验收组将组织对各县(市、区)普查工作的验收,并汇总全市普查成果,整理上报省文化厅。
4、后续保护阶段。在抓紧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查漏补缺”的基础上,我们将及时进行成果编撰和后续保护、利用工作。各地要及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市里将组织编辑《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图集》、《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项目汇编》和《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
要达到普查预期目标,关键在注重科学方法。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普查计划,明确普查的目标、具体任务、普查计划、人员配备、工作步骤、调查方法、阶段成果等。在普查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普查任务制定普查提纲,供普查者具体调查时参考。要以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骨干为基础,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涵盖面广的特性,在相关部门和社会上挑选一批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业务专长的人员,组成普查工作班子。同时要求每个村和社区均要确定1名普查员,市对各县(市、区)进行培训,各县(市、区)要对各乡镇开展培训,各乡镇对各村和社区普查员开展培训。吃透普查文件和有关要求,并根据普查任务和个人专长,对参加普查的人员作出合理的分工。
普查必须以实地调查为主,要悉心拜民间传承人为师,完整采录讲述者、传承者或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背景、相关的数据。做到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要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并记普查日记。同时,重点走访,抽样调查,召开小型座谈会,充分重视和发挥当地热心人的作用。要注重调查资源蕴藏较为丰厚的乡镇、村落;注重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较有才华和独创性的人进行采访、问答、表演、展示,如故事家、歌手、民间艺人等;要抓住当地的民俗节庆(如节令、庙会等),不失时机地进行现场采访。调查采访要以笔录、摄像、录音、录像等多形式和技术记录民间传承人和相关人员的讲述和表演等。要注意搜寻民间传抄的唱本、歌本、长诗、鼓词、剧本、宝卷(宣卷)、经书、图画册等手抄本,以及各种文献资料和相关实物等等。
三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基本要求
1、普查责任到位,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切实担当起这次普查的组织实施任务,担负起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牵头责任;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作为今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落实普查专项资金,购置必要的普查设备,开展普查培训,印制普查资料,做好建档建库工作,给予普查员必要的交通补贴等,为普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要充分调动文化馆(站)的力量,做好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要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普查工作的合力。
2、创新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不仅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更是一项全新的任务。我们要敢于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根据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探索,积累经验,指导工作实践。要坚持以乡镇或村为普查单位,采取村报普查线索,乡镇查重点项目,县做规范文本,循序推进,分阶段实施,使普查工作能在较短的实践内全面铺开。同时,我们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作出全面具体的计划。从筹建业余普查员队伍,建立普查网络机构,到组织全员培训,设计、印制普查表格、整理普查结果等,都要做到环环紧扣,一丝不苟,以确保普查工作高效高质量地推进。
3、层层开展培训,配强普查力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必须认真学习有关知识,要钻进去,切实搞懂弄清。从市到村和社区要开展层层培训。通过培训,使普查人员知道查什么、怎么查,普查表格怎么填写。通过培训,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普查工作网络,形成了一支负责任、肯吃苦、懂专业、乐奉献的骨干队伍。
配备普查力量,注意三个结合:一是专业人才与业余骨干结合,要充分调动群艺馆、文化馆专业力量和发挥业余骨干的作用;二是县普查力量与乡村“五老”的结合,把村一级“五老”作为第一阶段普查的主要力量,发给普查证,调动广大群众的普查积极性;三是文化部门和社会团体力量相结合,发动各行业协会参与普查。
4、搭建多种平台,广泛发动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需要方方方面面的积极参与。我们除了通过培训普查员扩大影响外,还要通过媒体宣传,张贴海报,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与有关部门联办等多种形式,使普查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通过普查不仅获得了丰厚的普查成果,更重要的是要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5、加强绩效考核,务求获取全胜。为了确保普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稍后我们还要与县(市、区)文化部门签定任务书。此次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绩效,将与文化先进县评选、东海明珠、金海岸文化网工程创建、文化示范村评选等结合起来。各乡镇(街道)要对村(社区)进行普查验收和考核奖励;各县(市、区)要对乡镇(街道)进行普查验收和考核奖励;市里也将在验收基础上适时表彰和奖励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普查验收结果要以文件形式通知责任单位,并且以此作为奖励依据。同时,对于任务完不成,验收不合格的单位,拖了全市后腿的,也要以通报的形式通知各地,并取消其当年度的项目补助及其他奖励内容。因此,务必请大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这项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同志们,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一项史无前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强烈的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为建设文化大市、构建和谐温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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