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议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召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议。会议定于1月24日上午9时,在温州奥林匹克大酒店2楼希腊厅召开,会期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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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音乐——乐清民歌《对鸟》(图)
作者: 来源: 温州市群艺馆非遗保护中心    2008-02-20

    乐清市位于浙江省东南部沿海,背靠雁荡面临东海。于东晋宁康二年(公元374年)建县,至今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悠久的历史,背山面海的地理环境使乐清这块土地积淀了深厚的大山文化和海洋文化。山歌是当地大山文化的典型代表,而《对鸟》作为乐清山歌中的经典之作,现已驰誉海内外。

    山区分散的居住环境,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山间劳作,是乐清山歌产生的根源。现在广为流传的《对鸟》,是乐清民间所说的抛歌之一,原是在儿童歌谣的基础上演化而来,也是劳动和生活的产物。雁荡山麓、群山之间、万木争荣、百鸟和鸣,儿童们在山林间放牧、砍柴或采野果,触景生情,不由自主地互猜鸟名,放声对唱起高亢嘹亮的山歌,《对鸟》由此产生。从文学题材和形式而言,它与“对花”属于同类。“对花”体民歌几乎遍布全国,而“对鸟”大概只有这一首。所以它的题材内容本身就非常的特殊。另外,由于它曲调高亢、响亮、悠扬,旋律清新爽朗、优美舒缓,节奏自由、舒展在生活中被广泛传唱,世世代代沿袭下来,经久不衰。这首用方言传唱、旋律优美的民歌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前一直以手抄本的形式代代相传,自三十年代后,才见诸铅字。五十年代初,乐清民间歌手温领菊携此歌随团赴朝鲜慰问演出;一九五七年,原温州军分区文工团后调到南京军区前线歌舞团的朱玲仙携此歌参加在莫斯科举行的第七届世界青年联欢节,荣获一等奖;一九八九,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为亚太地区民歌教材。近年来,我市著名的青年歌手朱琴燕分别在上海国际音乐节、全国民族民间传统音乐会等大型晚会上演唱此歌;黄作波与宋婷在中央三套“中国民族民间歌舞盛典”上男女对唱《对鸟》;温州歌舞团团长卢桂芳参加欧洲国家巡演时演唱《对鸟》。对鸟作为一种地域文化的象征,引起越来越多音乐人士的关注,以它为素材,创作、改编成各种体裁的音乐作品,品种繁多,深受专业人士好评。

    都说文艺作品越是有地域特色的就越是世界的,驰誉海内外的乐清民歌《对鸟》便是一个例证。
                                            (编辑:马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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