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议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召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议。会议定于1月24日上午9时,在温州奥林匹克大酒店2楼希腊厅召开,会期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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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非遗”生态保护区和传承基地评选出炉 温州入选2保护区4基地
作者: 之宏 一泉 来源: 温州市文化信息网    2008-02-26

    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试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海选”结果本周公布。我市泰顺县畲族文化生态区,乐清传统工艺美术生态保护区被评为省“非遗”生态保护区,乐清市北白象镇、象阳镇和泰顺县“非遗”保护中心、平阳县木偶剧团、苍南县灵溪镇分别被列为传统美术细纹刻纸和传统戏剧木偶戏的传承基地。

  根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精神,省文化厅去年11月开展相关申报,通过层层推荐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在全省确定了7个“非遗”生态保护试点和32个“非遗”传承基地,借此探寻“非遗”的新途径,提高保护与管理的整体水平,以促进“非遗”的有效传承和合理利用。

  省“非遗”生态保护区(试点),指县级以上政府以整体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目的,对传统文化遗产存量丰富、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特色鲜明、具有特殊价值的特定区域,加强整体保护。而省“非遗”传承基地则针对列入国家级、省级“非遗”名录项目所在的区域设置。这两项“非遗”保护载体设立,意味着“非遗”保护从项目和传承人名录保护体系,向区域的延伸,从而由点到面完善抢救和保护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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