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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画时代·颂党恩”浙江省第三届农民
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馆:
为了庆祝建党90周年,歌颂改革开放和新农村建设的丰硕成果,展示反映新农村、新气象、新风貌的优秀作品,省农办、省文化厅、浙江广电集团经研究决定举办“画时代·颂党恩”浙江省第三届农民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歌颂改革开放和新农村建设的丰硕成果
展示新农村的新气象和新农民的新风貌
二、举办单位
主办:省农办、省文化厅、浙江省广电集团
承办:浙江省文化馆
三、征稿对象
凡浙江省内农村户口的作者均可参加
四、作品要求
1、形式、手法不限。
2、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能反映新农村新面貌。
3、作品尺寸:美术、书法作品自行装裱、装框,装裱后横竖边长不超过两米。摄影作品一律制作成10英寸照片,组照请组合在单幅画面内,不需装裱;作者送稿时请附作品光盘一份(放大20英寸的电子文本);参选作品、光盘均不退稿。每件作品背面需填写、粘贴“画时代·颂党恩”浙江省第三届农民美术、书法、摄影展览作品表。
五、送件方式:
1、由各县(市·区)文化馆负责作品的选送,每个县(市·区)限美术、书法、摄影各3至5件,作者不可重复。
2、由温州市文化馆负责送件与退件,送件时间:12月5日止,送件地点:温州市文化馆(车站大道627号)。
联 系 人:金婧婧(手机13587736773)。
联系电话:56987087。
六、展览与评奖
1、由活动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对全省作品进行评奖。美术、书法、摄影各评出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15名、优秀奖20名。
2、由组委会奖颁发获奖证书,向入选作者颁发参展证书。
3、将在第三届农民文化艺术节期间举办优秀作品展览。展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画时代·颂党恩”浙江省第三届农民美术、书法、摄影展览作品表
温州市文化馆
2011年11月23日
抄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艺术处
附件:
“画时代·颂党恩”浙江省第三届农民美术、书法、摄影
展览作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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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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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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