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有关专家对2008年全市各县(市、区)申报的197个第二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进行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推荐项目名单,其中新入选项目98项,扩展为第一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9项。现将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
异议受理单位: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温州市群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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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温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08年10月30日